索 引 号 FJ00121-0502-2022-00009 文号 闽商务〔2022〕40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22-04-25
标题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外贸云展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外贸云展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FJ00121-0502-2022-00009
文号 闽商务〔2022〕40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22-04-25
标题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外贸云展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外贸云展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外贸云展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8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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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商务局(不含厦门,下同)、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为应对疫情对外贸的不利影响,帮助福建外贸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继续开拓国际市场、争取订单,福建省商务厅将继续举办多场福建外贸云展会(以下简称“云展会”)系列活动。经过项目公开征选、专家评审、公示等流程,确定纳入2022年福建外贸云展会清单的项目(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组织

  (一)云展会活动主题包括RCEP区域专场及轻工日用、家居生活、石材建材、食品、机电等多个行业专场,请有意向参加云展会的我省外贸企业主动联系云展会承办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报名参展,届时承办单位将邀请境外专业采购商积极参与对接采购。

  (二)各设区市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根据云展会项目清单,结合地方产业特色,积极发动辖区内外贸企业踊跃报名参加云展会。同时,各地可结合属地特色产业等实际情况,举办云展会,进一步帮扶企业抢抓市场机遇,拓展国际市场。

  二、政策扶持

  为提升我省外贸企业线上拓展海外市场信心,降低企业参加云展会的成本,拟对参加清单内云展会且上年度或当年度有出口实绩的我省(不含厦门)外贸企业给予单场云展会实际参展费用(不含其它增值服务费用)50%、最高1万元补助;实际支持金额超过年度云展会预算安排的,在年度预算资金额度内,按比例下浮予以补助。具体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好云展会成效评估,请各参展企业积极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和云展会平台,完成回访调研及问卷调查等工作。

  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及时联系以下工作人员:

  1.福建省贸促中心

  联 系 人:刘维星

  联系电话:0591-87812501

  2.福建省商务厅

  联 系 人:朱真龙

  联系电话:0591-87270300

  附件:2022年福建外贸云展会项目清单及联系方式

  福建省商务厅

  2022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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