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商务发展服务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有关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步行街改造提升,发挥特色步行街消费载体功能,提升居民消费品质,我厅组织开展了福建省特色步行街认定工作。经各单位申报、设区市初审推荐、组织评审、公示等程序,现将首批福建省特色步行街名单予以公布(具体详见附件)。
推动步行街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商务部、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各设区市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要进一步加强对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总结经验,大胆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把培育建设特色步行街作为创新流通、促进消费的重要抓手,推动我省商务高质量发展。
附件:首批福建省特色步行街名单
福建省商务厅
2021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首批福建省特色步行街名单
1. 福州市三坊七巷步行街
2. 福州市上下杭步行街
3. 泉州市晋江五店市步行街
4. 漳州市古城步行街
5. 龙岩市长汀店头街
6. 南平市建阳建盏步行街
7.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古城步行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