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21-0502-2021-00035 文号 闽商务〔2021〕88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21-06-04
标题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1年内外贸融合(西安)交易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1年内外贸融合(西安)交易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FJ00121-0502-2021-00035
文号 闽商务〔2021〕88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21-06-04
标题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1年内外贸融合(西安)交易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1年内外贸融合(西安)交易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1年内外贸融合(西安)交易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0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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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商务局(不含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相关企业:

  由商务部外贸发展局、陕西省商务厅、浙江省商务厅、福建省商务厅、中国商业联合会等共同主办的2021年内外贸融合(西安)交易会(以下简称融交会)将于2021年7月21-24日在西安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线上交易会同期举办。为进一步支持我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我厅将组织纺织服装及农产品食品企业参加,并严格按照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做好参展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基本情况

  融交会总规模5万平方米,整体规划分为5大展区:纺织服装、食品农产品和农业器具、消费电子、机械设备和交通运输、物流分销商超和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等;并在线设立虚拟展览会,线上与线下同步进行。同期计划举办融交会开幕式暨第十五届中国零售商大会、内外贸一体化融合发展政策研讨会、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推进会等配套活动。

  二、融交会展销活动安排

  (一)商品展示区

  1.时间:2021年7月21-24日

  2.地点:西安国际会展中心

  3.展区设置及展品范围

  福建展区参展规模为51个标准展位,其中纺织服装展区35个标准展位,食品农产品展区16个标准展位,采用简特装方式布展。拟组织省内纺织服装及食品农产品行业优质企业参加融交会商品贸易展,借助融交会平台,发挥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展现福建产品风采,促进商贸交流,将福建优质产品更好地推向国内外市场。

  (二)福建形象展示区

  1.时间:2021年7月21-24日

  2.地点:西安国际会展中心

  3.展示内容及形式

  本次融交会我省将设立“福建形象展区”,面积252平方米,整体特装布展,运用视频、图片、文字等方式,全面宣传推介我省总体发展情况、外贸、内贸、服务贸易、知名品牌等。请设区市(实验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本地区行业品牌企业提供展品,将用于现场展示。

  (三)配套活动

  1.时间:2021年7月21-24日

  2.地点:西安国际会展中心

  3.配套活动内容

  本次融交会期间将同期举办第十五届中国零售商大会、内外贸一体化融合发展政策研讨会、内外贸“同线同标同质”推进会、企业市场机遇RCEP培训会、企业开拓内销市场培训会、融交会供需对接会等配套活动。

  三、参展企业要求

  (一)报名参展的企业应在我省依法注册登记,其经营范围应与融交会展品范围相适应,展销的商品应是我省企业生产,且企业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二)由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参加的内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的外贸企业、来自精准扶贫帮扶县(市)的当地企业将在展位安排时优先予以支持。

  (三)福州、漳州、泉州、莆田等沿海城市参展企业数8家以内,宁德、三明、南平、龙岩等山区城市参展企业数3家以内,平潭综合实验区参展企业数2家以内,原则上一家企业申报展位数不超过2个。外贸自主品牌企业及2020年度出口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可酌情增加展位用于品牌展示。

  四、参展防疫要求

  展会期间,参展参会人员每日开展自主健康监测,自查体温并如实上报。展会现场,需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个展位原则上不超过2人。参展参会人员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禁止进入展区。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组织工作

  (一)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组展商品范围,组织一批实力强、有意愿、适销对路的企业参展参会,主要为纺织服装(服装成衣、面料、辅料、家纺、服饰配件、箱包、鞋帽等)及食品农产品(食用植物油、包装食品、加工食品、干果、各类调味品等)行业优质企业。同时,积极动员参展企业提供展品,将用于福建形象展示区展示。参展参会报名表(见附件1)请于2021年6月20日前报送至我厅,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我厅对各单位推荐报名的企业和展品进行筛选后,确定最终参展企业名单和展位安排。

  (二)请各设区市(实验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参展企业参加企业市场机遇RCEP培训会、企业开拓内销市场培训会、供需对接会和内外贸“同线同标同质”推进会和等配套活动,并及时将有意愿参加配合活动的企业名单报名汇总表于2021年6月20日前一并报送我厅(详见附件2)。

  (三)请各设区市(实验区)商务主管部门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经办作为项目联系人,及时与我厅联系对接,确保本地区筹展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六、支持措施

  为降低我省企业拓展市场的成本,经我厅确认列入本次活动的参展企业的展位费和公共布展费由省商务厅专项资金支持。参展企业的交通、食宿、物流等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福建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联系人:林光雨,联系电话:0591-87270259

  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联系人:苏丽贞  刘晨思

  联系电话:0591-87304101

  邮箱:306219561@qq.com

  附件:1.2021年内外贸融合(西安)交易会参展参会报名表

     2.2021年内外贸融合(西安)交易会配套活动报名汇总表

 

  福建省商务厅

  2021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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