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21-0501-2022-00024 文号 闽商务〔2022〕89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22-07-04
标题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22年闽货华夏行·上海站和成都站展销活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22年闽货华夏行·上海站和成都站展销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FJ00121-0501-2022-00024
文号 闽商务〔2022〕89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22-07-04
标题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22年闽货华夏行·上海站和成都站展销活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22年闽货华夏行·上海站和成都站展销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22年闽货华夏行·上海站和成都站展销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7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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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不含厦门)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相关行业商(协)会: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闽货华夏行和服务贸易展会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2〕64号),省商务厅将分别依托第116届中国日用百货商品交易会、第23届成都国际家具工业展览会,组织我省相关行业品牌企业开展“闽货华夏行·上海站”“闽货华夏行·成都站”展销活动,并严格按照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做好福建省团参展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闽货华夏行·上海站”展销活动

  (一)第116届中国日用百货商品交易会基本情况

  中国日用百货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上海百货会”)创办于1953年,是亚洲范围内历史悠久的家居用品行业展会。第116届上海百货会由励展华百展览公司主办,届时将W1-W5、E1-E7、N5、N1等15馆同时开放,展览面积超18万平方米,预计吸引9万多名来自全国重点商超、生活馆、经销代理商、电商等买家参与。

  (二)“闽货华夏行·上海站”展销活动安排

  1.名称:闽货华夏行·上海站

  2.时间:2022年7月28—30日

  3.地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4.展区设置及展品范围:福建展区共70个标准展位,整体简特装布展。拟组织我省内陶瓷制品、玻璃制品、家用塑料、杯壶、储藏收纳、竹木制品、不锈钢制品、清洁用品、一次性用品、浴室用品、家饰工艺品、家用小电器、针织家纺、箱包、休闲户外园艺等相关行业优质企业进行展览展示。

  二、“闽货华夏行·成都站”展销活动

  (一)第23届成都国际家具工业展览会基本情况

  成都国际家具工业展览会(以下简称“成都家具展”)由成都市人民政府主办。第23届成都家具展展览面积10万平方米,将延续“中国平台 全球共享”的主题,以“绿色会展、高端定制、创意设计、智能制造”等为突破口,建圈强链,拓宽与国内外各个优质资源的合作空间。

  (二)“闽货华夏行·成都站”展销活动安排

  1、名称:闽货华夏行·成都站

  2、时间:2022年8月5日-8日

  3、地点: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

  4、展区设置及展品范围:福建展区共50个标准展位,整体简特装布展。拟组织我省内现代家具、古典家具、定制家具、户外家具、家居饰品、家具生产设备及配件和原辅材料等相关产业优质企业进行展览展示。

  三、参展企业要求

  (一)报名参展的企业应在我省依法注册登记,其经营范围应与各场展销活动的展品范围相适应,展销的商品应是我省企业生产,且企业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二)报名参展企业若属符合稳定和促进外经贸发展相关文件要求并满足相关条件的外贸出口企业,或来自精准扶贫帮扶县(市)的当地企业,或由地市商务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参加的,将在展位安排时优先予以支持。

  (三)上海站每家参展企业安排展位一般不超过2个,成都站每家参展企业安排展位一般不超过4个。

  四、参展防疫要求

  (一)所有参展人员身份及联系方式实名制登记;

  (二)所有参展人员需自行下载闽政通APP申请八闽健康码,并提供近14天的行踪;

  (三)展会期间参展人员需上报入住酒店具体名称,做到轨迹可全程追踪;

  (三)展会期间,参展人员需自查体温并上报,做到一日一测;

  (四)参展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在展会现场自觉佩戴;

  (五)参展人员应与客商之间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近距离交流与肢体接触;

  (六)参展人员减少到人员密集区活动,参展人员如有不适症状要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上报。

  五、组织工作

  请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相关商协会,按照我省展区的展品范围,认真组织本地企业报名参展,并通知企业在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网站(http://www.fjtpc.cn/)上完成网络报名工作,于2022年7月10日前将参展企业推荐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省贸易促进中心。我厅与省贸易促进中心将对各单位推荐的企业和产品进行筛选后,确定最终参展企业名单,名单确认后由贸促中心向参展企业解读关于参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并填报相关信息。

  六、活动经费

  为降低我省企业拓展市场的成本,本次活动的展位费和公共布费用由省商务厅专项资金支持。参展企业的交通、食宿、物流等费用自理。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参会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自理。

  七、联系方式

  (一)福建省商务厅服务业发展处

  联系人:陈小雄,联系电话:0591-87270279

  (二)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上海站联系人:陈嘉玲,联系电话:0591-87304109,邮箱:1119891863@qq.com。

  成都站联系人:符兴鑫,联系电话:0591-87279971,邮箱:350682369@qq.com。

  附件:参展企业推荐表

  福建省商务厅

  2022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参展企业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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