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近日,商务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复制推广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经验的通知》(商政函〔2017〕835号),向全国推广我省漳州市等12个试点地区的6个方面、24项试点经验。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业务水平,我厅定于近期在漳州市举办一期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设区市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的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
(二)漳州市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招商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漳州市辖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分管领导及招商部门负责人。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年12月4-8日,12月4日上午报到,12月9日上午返程。
(二)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龙佳睿途酒店(角美动车站旁)
三、培训内容
(一)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内涵、目标及任务;
(二)招商项目筛选、项目跟踪与引资技巧;
(三)产业园区特色化建设策略与招商模式创新;
(四)自贸试验区可复制推广经验及优化利用外资思路;
(五)商务礼仪与谈判技巧等。
四、办班费用
本次培训班所需费用按福建省“人才强商”专项经费有关规定的标准予以资助。培训期间,学员所在单位只需承担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用。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要求选派人员参训,于2017年12月2日前将报名回执表传真至漳州市商务局和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电子档一并发送邮箱)。
(二)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漳州市商务局联系人:黄艺娟
电 话:0596-2671593,15260518576
传 真:0596-2671508
邮 箱:340178138@qq.com
福建省商务厅联系人:唐乘风
电话:0591-87580681,18859164631
传 真:0591-87843624
邮 箱:346062352@qq.com
附件:报名回执表
福建省商务厅
2017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福建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业务培训班回执表 |
填报单位(盖章):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位及职务 | 移动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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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请于2017年12月1日前将回执表传真至漳州市商务局(电子档一并发至邮箱) 2.传真:0596-2671508;邮箱:340178138@qq.com;电话:0596-26715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