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21-3007-2026-00012 文号 闽商务函〔2026〕88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26-04-10
标题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88号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述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88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FJ00121-3007-2026-00012
文号 闽商务函〔2026〕88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26-04-10
标题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88号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述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88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8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4-16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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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求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泰宁县打造成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县的工作建议 》(第1888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厅会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工作遴选规则

  2026年,我厅联合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工作。按照工作安排,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若干个试点县区开展商务发展提质增效工作,遴选采用分级竞争性评审机制。分级评审流程包括:先由各地市通过竞争性评审,向上推荐4个县区并排序;再由省级层面对各地市推荐的县区,实行分类分阶段评审。第一阶段,对各地市推荐排名前2位的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共17个地区,组织评审小组开展内部审核并经评审小组会议研究、厅党组会议研究,审核通过的纳入试点,审核不通过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对各地市推荐排名后2位的县区和排名前2位县区中未通过内部审核的县区,组织评审小组开展公开竞争性评审(视频答辩)并经评审小组会议研究、厅党组会议研究,最终择优确定试点县区名单。

  二、三明市推荐情况

  泰宁县积极申报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我厅在其申报方案编报阶段给予了针对性的指导。按照工作安排,本次试点遴选,市级的推荐名单,需统筹考量申报方案质量、商务经济体量等因素。三明市经组织竞争性评审,向上推荐参评试点的4个县(市、区)名单为:三元区、沙县区、永安市、宁化县。在三明市竞争性评审中,泰宁县综合得分位居第九位,未列入向上推荐名单。

  三、试点县区评审情况

  目前,我厅已启动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相关评审工作,正按程序有序推进。因泰宁县未列入三明市向上推荐名单,我厅没有依据支持泰宁县入选试点。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厅在完成试点县区遴选工作后,将认真研究包括泰宁县在内、未列入试点的县区项目申报情况,对接协调商务部、省财政厅、与我厅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积极争取财政、金融资金支持,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市、县(区)安排项目支持资金,推动县域重点商务项目建设,更好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杭  东

  联 系 人:薛从彬

  联系电话:0591-87303263

 

  福建省商务厅

  2026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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