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21-3007-2026-00011 文号 闽商务函〔2026〕84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26-04-07
标题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55号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述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55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FJ00121-3007-2026-00011
文号 闽商务函〔2026〕84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26-04-07
标题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55号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述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55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5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4-13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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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文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延平区纳入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的建议 》(第1755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工作遴选规则

  2026年,我厅联合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工作。按照工作安排,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若干个试点县区开展商务发展提质增效工作,遴选采用分级竞争性评审机制。分级评审流程包括:先由各地市通过竞争性评审,向上推荐4个县区并排序;再由省级层面对各地市推荐的县区,实行分类分阶段评审。第一阶段,对各地市推荐排名前2位的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共17个地区,组织评审小组开展内部审核,并经评审小组会议研究、厅党组会议研究,审核通过的纳入试点,审核不通过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拟对各地市推荐排名后2位的县区和排名前2位县区中未通过内部审核的县区,组织评审小组开展公开竞争性评审(视频答辩),并经评审小组会议研究、厅党组会议研究,最终择优确定试点县区名单。

  二、南平市推荐情况

  延平区积极申报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我厅在其申报方案编报阶段给予了针对性的指导。按照工作安排,本次试点遴选,市级的推荐名单,需统筹考量申报方案质量、商务经济体量等因素。南平市经组织竞争性评审,向上推荐参评试点的4个县(市、区)名单为:延平区、建阳区、政和县、建瓯市,延平区位居第一位。

  三、试点县区评审情况

  目前,我厅已启动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相关评审工作,且已完成第一阶段内部审核工作。根据审核结果,延平区已顺利通过内部审核,将按程序纳入试点。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指导延平区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及时下达试点资金,支持延平区开展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推进商务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共同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杭  东

  联 系 人:薛从彬

  联系电话:0591-87303263

 

  福建省商务厅

  2026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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