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J00121-3007-2026-00011 | 文号 | 闽商务函〔2026〕84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商务厅 | 生成日期 | 2026-04-07 |
| 标题 |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55号建议的答复 | ||
| 内容概述 |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55号建议的答复 | ||
| 索 引 号 | FJ00121-3007-2026-00011 | ||
| 文号 | 闽商务函〔2026〕84号 |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商务厅 | ||
| 生成日期 | 2026-04-07 | ||
| 标题 |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55号建议的答复 | ||
| 内容概述 |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55号建议的答复 | ||
叶文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延平区纳入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的建议 》(第1755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工作遴选规则
2026年,我厅联合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工作。按照工作安排,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若干个试点县区开展商务发展提质增效工作,遴选采用分级竞争性评审机制。分级评审流程包括:先由各地市通过竞争性评审,向上推荐4个县区并排序;再由省级层面对各地市推荐的县区,实行分类分阶段评审。第一阶段,对各地市推荐排名前2位的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共17个地区,组织评审小组开展内部审核,并经评审小组会议研究、厅党组会议研究,审核通过的纳入试点,审核不通过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拟对各地市推荐排名后2位的县区和排名前2位县区中未通过内部审核的县区,组织评审小组开展公开竞争性评审(视频答辩),并经评审小组会议研究、厅党组会议研究,最终择优确定试点县区名单。
二、南平市推荐情况
延平区积极申报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我厅在其申报方案编报阶段给予了针对性的指导。按照工作安排,本次试点遴选,市级的推荐名单,需统筹考量申报方案质量、商务经济体量等因素。南平市经组织竞争性评审,向上推荐参评试点的4个县(市、区)名单为:延平区、建阳区、政和县、建瓯市,延平区位居第一位。
三、试点县区评审情况
目前,我厅已启动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相关评审工作,且已完成第一阶段内部审核工作。根据审核结果,延平区已顺利通过内部审核,将按程序纳入试点。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指导延平区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及时下达试点资金,支持延平区开展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推进商务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共同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杭 东
联 系 人:薛从彬
联系电话:0591-87303263
福建省商务厅
2026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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