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21-0502-2026-00035 文号 闽商务规〔2026〕7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26-07-22
标题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扩大2026年智能家居产品购新补贴品类的公告
内容概述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扩大2026年智能家居产品购新补贴品类的公告
有效性 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索 引 号 FJ00121-0502-2026-00035
文号 闽商务规〔2026〕7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26-07-22
标题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扩大2026年智能家居产品购新补贴品类的公告
内容概述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扩大2026年智能家居产品购新补贴品类的公告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扩大2026年智能家居产品购新补贴品类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7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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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释放智能家居消费潜力,在《福建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6年智能家居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规〔2026〕6号)的基础上,扩大2026年智能家居产品购新补贴范围,公告如下。

一、扩围补贴品类

在现有补贴品类的基础上,优化扩围支持以下品类:

(一)新增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智能吸油烟机、智能燃气灶(含集成灶)、智能洗碗机、智能干衣机等5类产品。

(二)优化现有智能按摩椅品类覆盖范围,将智能沙发纳入该品类补贴范畴。

二、补贴标准

(一)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扩围的5类智能家居产品,按照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人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二)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按摩椅(含智能沙发),按照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人该类产品可补贴1件,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不得重复申领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6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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