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清理与现行开放政策以及《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部署要求,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我厅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商相关联发部门同意,决定废止46件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凡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福建省商务厅
2020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