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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届广交会福建省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参展企业名单的公示

来源:外贸处 发布时间:2022-04-11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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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及广交会福建省交易团出口展一般性展位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经我厅研究确定了第131广交会福建省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分配方案,现将参展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向福建省商务厅反馈。

备注:1.“老参展企业”指的是第130届广交会已有展位,出口额符合条件且按规定使用展位,本届继续获得展位的企业;“新参展企业”指的是第130届无展位、本届按出口额顺序等条件新安排到展位的企业,以及第130届“借用”、本届继续“借用”的企业。

2.“借用展位”指的是对核查期间生产型企业自营平均展位出口额低于300万美元、贸易型企业自营平均展位出口额低于500万美元,当届新增的参展展位按“借用”方式安排(卡车通道除外),下一届收回,按规定重新安排。

3.本届广交会采用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近12个月为出口额核查期间。

公示时间2022411-15日。

联系方式:

机关党委:联系电话:0591-87270208传真:0591-87270270

对外贸易处:联系电话:0591-87270250

    真:0591-87842460

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18号省商务厅

 

附件:第131届广交会福建省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参展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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