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省商务高质量发展,增强发展后劲,我厅研究确定了由“十二个一百”组成的全省商务发展主体工程(包括百家重点外贸企业、百个境外专业优质展会、百个出口品牌、百个重大外资项目、百个省级以上开发区、百个境外投资重点项目、百家重点内贸企业、百个重点商圈、百家重点服务业企业、百项重点自贸试验任务、百个开放码头泊位、百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问题,可与“十二个一百”各联系人联系(12项均留有联系方式),或反馈我厅综合处(联系人:林坚0591-87270233)。
福建省商务厅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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