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公布第三批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

来源:中国医药报 发布时间:2023-12-15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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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近日,国家药监局公布了第三批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

  1 美团入驻商家无证经营药品案

  2023年3月,江西省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监测线索,对美团入驻商家江西炜和堂电子商务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商家使用伪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销售布洛芬缓释胶囊等药品,违法所得1.13万元,涉案货值金额1.64万元。该商家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2023年9月,江西省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和《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商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13万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 药满满商城入驻商家销售禁售药品案

  2023年4月,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监测线索,对药满满商城入驻商家江西众诚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和睦店通过网络销售氢溴酸右美沙芬片等药品。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2023年4月,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和《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店处以警告、罚款7.5万元的行政处罚。

  3 拼多多商城入驻商家销售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药品案

  2023年1月,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根据国家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监测线索,对拼多多商城入驻商家“黄山市屯溪区某小吃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销售Panadol Extra paracetamol(必理痛)等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经查,涉案药品货值金额1.036万元。

  该店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2023年3月,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店处以没收销售药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4 京东商城入驻商家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2023年3月,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监测线索,对京东商城入驻商家御贝康大药房旗舰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胶囊”。

  该店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2023年4月,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店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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