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规范药房”创建工作。通过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方式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规范药房”创建工作,以点带面逐步引导其提高质量管理能力,截至今年10月底已完成规范化药房创建覆盖面达70.75%。二是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检查。组织辖区化妆品备案人及经营企业对照检查重点全面自查,重点整治违法违规标注标签等行为,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职责并普及推广化妆品监管APP,提高化妆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意识。专项期间,共检查化妆品企业870家次。三是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行专项整治季报制,从把好源头关入手,聚焦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切实整改到位,消除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780家次、使用单位941家次、生产企业16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