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网售新规发布开启行业发展新篇章

来源:中国医药报 发布时间:2022-12-02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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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 件 概 述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药监局发布相关政策解读。《办法》共六章42条,从药品网络销售管理、第三方平台管理、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全面细致规定。《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发布后引发媒体广泛关注。

  媒体报道分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中心对《办法》发布后舆情走势进行监测发现,媒体主要转载《办法》全文及政策解读。此外,舆论还聚焦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认为《办法》为药品网售设定明确法律规则的同时,肯定了网售处方药的合法性。如微信公众号“中国医药报”发布的《药品网售新规落地,为药品网售监管设定更清晰的法律规则》一文称,《办法》引入了风险监管、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理念,将行政监管、自我管理与合作监督相结合,将事前监管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办法》的出台令法律规定落地生根,使法律规范更具有可操作性,令监管者有法可依、被监管者有章可循,为药品网络销售活动规范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遵循。

  微信公众号“健识局”发布的《网络售药新规实施,放开处方药网售,头部医药电商迎来利好》一文称,《办法》对网售处方药这一互联网医疗、医药电商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将目前业界的大部分实践法治化,以法规形式,再次肯定了网售处方药的合法性,通过有序放开的形式,逐步满足社会和行业对药品网络销售的需求。

  《科创板日报》刊发的《网售处方药监管办法终落地 第三方平台不可直接销售药品》一文称,由于医药是强监管行业,监管层对于网售处方药的态度,也将决定全行业未来的发展空间。《办法》的制定以保障质量、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并进一步压实了第三方平台对药品质量、配送、处方流转的监督管理,以及审核入驻药店资质等方面的责任。包容现状的背后,都有前置的条件加以约束,并有对应的处罚条款,这便是《办法》中表现出的审慎。

  微信公众号“圳论”发布的《药品网售监管:“堵”不如“疏”》一文称,《办法》对药品网售采取了大禹治水的办法:“堵”不如“疏”。这是一种科学、务实、开放、负责任的态度。创新服务模式,严格监管,才是清除药品网售乱象的根本之道。

  二是认为规范了处方药销售流程,强化了“先方后药”。如亿欧网发布的《明确“先方后药”!处方药网售政策终于尘埃落定》一文称,《办法》最受关注的是强调了“先方后药”和处方审核的管理要求。在互联网购药平台上,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的销售模式都是“补方”,即网络购药时先搜索药品名称,在点击购买付款后才出现提示,通过医生问诊和信息确认开具处方。如今,上述购药流程被打破,开具处方需在所有的购药流程之前。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从药到医”的处方药网售时代结束了,网上购药将进入“从医到药”的新阶段。

  《南方日报》刊发的《推进网售处方药安全放开》一文称,《办法》的亮点在于以风险为导向开展制度设计。一是明确要求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必须先有处方再开药,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由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开展处方审核调配、指导合理用药等工作,还要对药品配送的质量与安全负责,确保符合要求、全程可追溯,形成了对网络售药流程的监管闭环。二是要求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患者根据说明书自行用药的行为,也强调了企业审核处方的责任,有利于整治“先药后医”乱象。

  三是认为压实第三方平台责任利好合规企业,助力行业规范发展。如《证券日报》刊发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落地 网售处方药政策“破冰”》一文称,业内人士表示,网售处方药政策落地和近年来一系列互联网医疗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均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医药电商健康发展的支持态度。在规范行业行为的同时,也会保障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21经济网发布的《靴子落地!药品网售监管办法12月1日起施行,对第三方平台影响有多大?》一文称,多家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表示,《办法》的出台将更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未来除了京东健康、阿里健康、美团、饿了么等平台之外,更多社交流量平台在合规的基础上都能参与市场竞争,将为行业的第二次腾飞奠定基础。

  微信公众号“医药云端工作室”发布的《处方药网售政策落地!12月1日起实施,7类药品不得网售》一文称,《办法》要求第三方平台与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药品质量安全责任,规定第三方平台应当履行审核、检查监控以及发现严重违法行为时停止服务和报告等义务,并强化第三方平台在药品召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监督检查中的配合义务等,进一步压实了第三方平台责任,有利于规范行业发展。

  四是关注网络禁售药品目录范围问题。如微信公众号“深蓝观”发布的《网售药品监管文件尘埃落定,线上禁售药品目录终难产》一文指出,《办法》中并没有对禁售目录作过多解释,网络禁售的“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这几个品类仍局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的范围内。业内人士分析,未来即使发布具体的网络禁售药品目录,可能也不会和线下相差太多,但临床使用上存在风险,有特殊注射要求、保存条件的产品,应如何销售、安全运输还需重点考虑。

  五是认为《办法》仍待完善,执行还需突破难点。《中国经济时报》刊发的《药品网售新规凸显四大亮点》一文称,《办法》的实施过程中还需突破三大难点:一是处方药购买实名制需要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网络购药方便快捷,但公众对提供处方和以实名购买还没有形成习惯;二是涉及的患者个人健康以及用药特点等隐私和权益需要加强保护,互联网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可能会导致消费者隐私泄露,目前在这方面的规定还不够细化;三是相关部门要紧密协作,扫清信息障碍,使药品从生产、流通、销售、终端使用全链条得以有效链接,形成一体化的监管体系,以便于跟踪监测和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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