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对华镁颗粒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2-07-20 16:23
相关文章:

  2022719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2年第366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镁含量≥90%、石灰含量≤10%的镁颗粒(magnésio em pó)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0.99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104.30.008104.90.00。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3429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镁颗粒进行反倾销调查。20041011日,巴西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0.99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随后,巴西先后两次分别于2009109日和2015107日对中国镁颗粒进行了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2021721日,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1年第48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企业Rima Industrial S.A.2021321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镁含量≥90%、石灰含量≤10%的镁颗粒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www.in.gov.br/web/dou/-/resolucao-gecex-n-366-de-18-de-julho-de-2022-416178775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