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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商务厅党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4-06-27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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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商务厅党组关于印发

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级党组织、厅属各企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

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我厅做好“福建商品总经销,投资福建总代理”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商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现将厅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全厅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惩防体系建设,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与商务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把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情况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驻商务厅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协助党组抓好各项任务分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牵头、协办部门要切实负起落实责任,相互支持,多措并举,合力推进,务求实效。各单位各部门对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福建省商务厅党组

2014年6月18日

 

 

 

 

 

 

 

 

 

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以及全省商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发〔2013〕14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划》)、福建省委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精神,深入推进全省商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和反对腐败,按照教育、制度、惩治“三位一体”要求,持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推动商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融入全省商务工作之中,服务和促进廉洁勤政,保障队伍安全稳定;坚持服务群众,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培养树立为民务实清廉作风,切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制度保障,持续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坚决惩治腐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进持续性任务与阶段性工作,努力创新思路,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巩固惩防腐败工作效果。

(三)主要目标

经过五年不懈努力,全省商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让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作风纪律建设成效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政风行风评议不断得到提升;制度约束进一步强化,腐败苗头得到坚决遏制;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基本形成,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持续加强作风纪律建设

1.加强党风党纪建设,确保党的团结统一。厅党组将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以践行“两个务必”和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建立健全党员党性教育分析制度机制,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防范。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和党员能进能出机制,认真处置不合格党员,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组织、财经、工作和生活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协办单位:机关各处室)

2.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每年要对会议、培训、调研、因公出国(境)和公务接待等项目进行严格管理,对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多占办公用房、公款送礼吃喝、“三公”经费开支、“形象工程”等问题开展专题整治。强化落实八项规定制度机制建设,把改进“四风”贯穿于日常各项工作之中,纳入对党员干部的考核评价范畴。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和会议费管理办法,抓好情况收集、汇总报告、情况通报等日常管理。加大违纪行为的监督惩戒力度,对发现严重“四风”问题实行直查快办,严肃问责,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牵头单位:办公室、人事处、外事服务处、机关党委;协办单位:机关各处室)

3.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大力弘扬优良作风。认真组织开展并持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摆脱离群众、作风漂浮等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行开门整改,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增强宗旨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的意见》,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进一步构建畅通群众诉求反映问题渠道,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努力助推企业发展。(牵头单位:机关党委;协办单位:办公室、人事处)

4.全面深化效能建设,营造优良发展环境。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制定配套制度,不断提高效能建设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持续落实“马上就办”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及行政服务标准化管理。加大效能督查力度,认真办理效能投诉,坚持直查快办,对“庸懒散”和推诿扯皮等行为实施问责。严肃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一经发现就要即查快办并通报,切实推动和促进作风转变。按照《福建省政府绩效管理规范》要求,创新绩效管理制度,落实奖惩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评估对工作落实的推动作用。(牵头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政策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

(二)切实加大惩治腐败力度

1.强化反腐败组织协调。厅党组将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把惩治腐败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常抓不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抓好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各项制度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省纪委领导为主,案件线索处置在向同级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省纪委报告。建立案件查办日常协作机制,加强与检察、审判、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做好线索移交、立案调查、核实取证、案件移送等协作工作。(牵头单位:纪检组监察室;协办单位:机关党委纪委)

2.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项目建设、政府采购、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领域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查处用人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和机构改革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突击提拔干部的行为;坚决查处跑官要官和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的腐败行为。凡查清违法违纪事实都要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允许袒护包庇。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或部门,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牵头单位:纪检组监察室;协办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

3.坚决查处纠正不正之风。认真查处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监管服务对象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宴请和高档娱乐消费等问题。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责任制,努力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思想发动、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巩固成果等各环节工作,持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取得实效,确保民评工作取得新进步。(牵头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纪检组监察室、机关相关处室)

4.提升依纪依法办案水平。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信访举报线索管理机制。坚持抓早抓小,对信访反映和巡察、审计等其它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祸。高度重视网上舆情,加强对干部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排查,按照省纪委规定的“五类标准”处置案源线索。要着力提高案件初核率(检控类初核率必须达到100%)、结案率。严明办案纪律,规范办案程序,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坚持“一案两报告”、“一案一整改”,及时通报典型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牵头单位:纪检组监察室;协办单位:机关党委纪委、人事处)

(三)扎实推进源头防腐工作

1.全面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理想信念宗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内容强化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努力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建立完善学习教育制度,党组中心组要安排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各类教育培训要有廉洁从政必修内容。(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

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廉政教育基地、网络媒体、文艺演播、书刊专栏和会议交流研讨等各种方式传播廉政文化,宣传廉洁执政理念,培养高尚道德情操,释放廉洁从政正能量,努力营造扬真抑假、扬善抑恶、扬美抑丑、健康向上的清新氛围。(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

加强廉政宣传引导。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商务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加强反腐倡廉热点问题引导,积极参与媒体反腐倡廉专栏和专题的舆论宣传活动,广泛运用门户网站和报刊杂志宣传反腐倡廉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廉洁从政。(牵头单位:机关党委;协办单位:电商处)

2.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着力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修订完善商务厅反腐倡廉制度,打造关得住、关得牢权力的“笼子”。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促进制度执行力提升。及时发现和修订缺乏可执行性的制度。(牵头单位:纪检组监察室、政策法规处、外事服务处;协办单位:相关处室)

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大力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重新梳理风险点,修订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推进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和专家咨询等制度机制,提高重大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持续深化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牵头单位:纪检组监察室、政策法规处,办公室;协办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财务处等机关处室)

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完善市场准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市场运行机制。落实任(兼)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和特定利益关系人回避等制度。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相关制度规定。(牵头单位:市场秩序处、市场体系建设处、电商处、人事处、纪检组监察室)

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逐步建立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和“问题干部”特别监督档案,持续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牵头单位:人事处;协办单位:纪检组监察室)

3.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认真开展任职廉政谈话、信访谈话、案后整改谈话、廉政责任谈话。(牵头单位:纪检组监察室、人事处、办公室、机关党委)

加强行政监督。加大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力度,拓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善于运用监察建议等法定手段,严格行政问责。强化对人、财、物、案的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加强对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督,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加强对机关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等物品的管理,推进资产设备管理精细化。(牵头单位:纪检组监察室、人事处、外事服务处;协办单位:相关业务处室)

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党风廉政监督员和民评代表等各方意见建议,认真办理议案、提案,自觉整改存在问题和不足。高度重视网络和媒体的舆论监督,提高舆情监测、应对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舆情处置工作机制。(牵头单位: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协办单位:相关业务处室)

4.创新源头防治腐败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立足商务厅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防范以改革之名谋取私利。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落实到位,并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监管职能缺位、错位或不到位。(牵头单位:纪检组监察室、政策法规处;协办单位:相关业务处室)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厅党组将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的职责,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方案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商务厅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负有相应责任。

(二)强化纪检监督责任。驻厅纪检监察机关要大力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切实承担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集中精力抓好主业,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加强对落实《实施方案》及其分工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强化部门落实责任。各单位、各处室要把承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之中,扎实抓好落实。牵头单位要履行主抓职责,加强与协办单位沟通联系,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协办单位要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配合支持牵头单位开展工作,主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任务,齐心协力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

全厅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精神,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厅党组将对《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完善督查考核机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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