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福建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工作的通知》(闽商务外贸〔2017〕15号)和《关于开展福建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相关工作的通知》(闽商务外贸〔2018〕32号)等有关规定,经各设区市初审推荐、专家和区域处评审、管理评审、专题会研究等程序,现将拟通过2017年度福建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工作绩效审核和入选2018年度福建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县(市、区)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向福建省商务厅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7日-12月21日。
联系方式:
机关党委:联系电话 0591-87753731 传真:0591-87270270
财务处: 联系电话 0591-87270152 传真:0591-87841458
对外贸易处:联系电话0591-88067971 传真:0591-87842460
廉政举报电话:0591-87270288
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18号省商务厅
一、通过2017年度福建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工作绩效审核的
县(市、区)名单
1、福清市
2、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3、漳州台商投资区
4、涵江区
5、德化县
6、古田县
7、建阳区
8、上杭县
二、入选2018年度福建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县(市、区)名单
1、闽侯
2、石狮
3、顺昌
4、福安
5、福清
6、涵江
7、德化
8、古田
9、上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