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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省级商务特色镇绩效评价项目市场需求调查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2-10-12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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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2020年度省级商务特色镇绩效评价项目”进行市场需求调查,欢迎合格市场需求调查报价人前来市场需求调查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评价依据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商务特色镇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2〕98号)等相关工作文件和要求。

  (二)评价对象

  2020年度省级商务特色镇(共17个):龙海市海澄镇、安溪县城厢镇、石狮市灵秀镇、建宁县里心镇、将乐县古镛镇、泰宁县朱口镇、永安市青水畲族乡、尤溪县洋中镇、建瓯市吉阳镇、建阳区麻沙镇、武夷山市五夫镇、政和县石屯镇、连城县朋口镇、武平县桃溪镇、长汀县河田镇、福安市城阳镇、蕉城区霍童镇。

  (三)评价要求

  受托方接受委托任务后,与委托方进行深入交流,仔细研究梳理委托方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收集查阅相关资料,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思路、重点等内容,细化出绩效评价需关注的重点问题。对照绩效评价指标,配合委托方设计出要求评价对象填报的基本信息表、准备资料清单等模板,提前下发评价对象填报。赴每一个商务特色镇开展现场检查,根据评价对象填报的基本信息表、准备资料清单等检查台账材料,核对财务票据、凭证等,由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资金支持建设的商贸特色街、农贸(集贸)市场等需实地考察,现场查验主要设施、设备建设情况。检查组包括4人(受托方工作人员、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注册会计师和助理各1人),平均每个商务特色镇2天时间(含路途)。现场检查后对评价对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在与委托方充分汇报、沟通的基础上,完成绩效评价报告撰写,按时提交(绩效评价总报告正式印刷5套,各商务特色镇分报告正式印刷4套)。

  绩效评价涉及科技及商业秘密的,参与绩效评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守秘密,未征得项目实施单位同意,不得将绩效评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和数据对外提供和发表。未经同意不得以(福建省商务厅)省级商务特色镇绩效评价专家等身份开展培训、参加论坛和会议等。受托方有关工作人员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收受评价对象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得向评价对象摊派任何费用。

  二、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三、市场需求调查报价要求

  市场需求调查报价人可根据项目服务内容进行市场需求调查报价,市场需求调查报价单上需注明单位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市场需求调查报价应符合正常标准。

  四、市场需求调查报价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17时30分

  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省商务厅建设处

  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市场需求调查报价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本次市场需求调查非采购邀约,市场需求调查报价仅供后续实施采购参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震(0591-87275269)

   附件:市场需求调查报价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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