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进行社会组织信息补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9 10:03 点击数: 字号:T | T
福建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进行社会组织信息补录的通知
各省级社会组织: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政策规定,为进一步补充完善社会组织信息库,加强省级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提升登记管理机关的服务能力,我局决定进行省级社会组织信息补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补录对象:未按时参加2017年度检查的省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2.补录方式:按照《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省级社会团体2017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省级民办非企业单位2017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与参加年检步骤方式一致,登录“社会组织年检系统”进行信息补录。
3.补录时间:2018年7月1日至31日。
4.材料报送:各单位信息补录完成后,将印有“年度检查报告书”字样的材料打印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后直接报送至福建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5.联系电话:87676273,87676253,87676228。
福建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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