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一般受理业务为企业群众需要商务部门解决的相关业务事项,申请人在提交“企业群众事项需求表”时,请根据我厅职能提交商务领域相关意见建议,非我厅职能的事项,请在咨询后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2.申请人提交事项需求时,提供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对所提需解决的事项描述应当尽量具体,或能够明确特定方向,以便我厅能及时、准确地做出答复并办理。

注:红色"*"为必填项

*企业名称/姓名:
企业/群众业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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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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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业务类型 是否公开 回复时间 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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