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福建省跨境电商合规服务平台合作建设运营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9 15:43信息来源:原创点击数:字号:【】【】【

为充分扩展与完善综试区线上平台的税、汇阳光化服务链条,为跨境电商9610、9810出口通关、税汇规范办理提供数据及服务赋能,快速有效助力跨境电商企业规范化、阳光化发展,帮助企业充分享受跨境电商新业态“无票免征、核定征收”“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政策红利,推动跨境电商健康规范发展。我中心拟通过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的方式,开展“福建省跨境电商合规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工作,现公开遴选合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名称:福建省跨境电商合规服务平台合作建设运营项目(暂定,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实施主体: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福建省电子口岸服务中心)

(三)实施范围:福建省

(四)合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双方发挥各自优势,互相赋能,合作建设福建省电子口岸阳光跨境服务平台,引导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合规化工作,共同推动福建省跨境电商行业合规化发展。

2.与商务、税务、海关等政府单位的对接,规划与建设福建省跨境电商合规服务平台;开发跨境阳光服务系统,提供相应配套,为政府单位提供统计分析、合规化辅助校验等服务;为企业提供企业接入、涉税申报与登记、数据交换等服务。

3.通过各自渠道资源,构建相关推广渠道,共同推进平台的推广与应用。

4.本项目无运营经费保障,开展上述合作内容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含平台系统的开发建设、部署运维、运营推广等)由服务机构自行承担。

5.本项目所产生的平台系统软件开发著作权由我中心、合作机构联署。

(五)合作保障

1.我中心提供开展上述合作内容所需的协助保障和支持,积极对接福建省单一窗口进行平台系统的落地实施,协助对接海关、税务、外管、商务等监管部门开展沟通协调工作,协助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我中心自行承担。

2.我中心将通过本项目的组织实施,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若取得相关资金支持,原则上按照我中心、合作机构各50%、50%比例进行分配。

(六)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三年。

二、资格条件

(一)主体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信誉与合规性

1.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情形,格式自拟)。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出具的“信用报告”(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分别提供2025年度内的任意阶段的缴纳税收的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4.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或2025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

三、专业能力与经验

(一)近三年承接过与跨境电商业务相关的政务服务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项目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二)具备跨境电商相关软件自主知识产权(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具备稳定、专业的运营团队,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提供团队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构成、分工等,以及2025年10月至今相关人员的任一月社保缴交记录等佐证材料)。

(四)具备客服工作经验,团队人员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提供项目合同及验收材料,合同或验收材料中应能体现人员信息)。

四、合作要求

1.明确本项目合作内容和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

2.自觉遵守保密规定,禁止向本项目合作以外的第三方披露项目运营及相关数据信息。

(注:服务机构需就上述2点运营要求出具承诺函,模板附后。)

3.提供《合作方案》,应满足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合作内容和要求。

五、评审与遴选流程

(一)评审方法

1.审查报名企业主体资格。

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量化评分(具体评审细则详见附件1)。

3.综合评分平均分排名第1名的作为合作候选人。

(二)遴选流程

1.报名:提交响应文件(纸质、电子文档一并封装、送达,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密封处需加盖公章)。

(1)送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省贸促中心,林先生,0591-38700629。

(2)截止时间:2026年7月16日17时(以快递方式送达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视为无效报名)。

2.评审:我中心组织行业专家开展评审。

3.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分为纸质、电子文档两种格式,内容需相一致。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须装订成册、盖章),电子文档一份(PDF格式,U盘介质存储)。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及格式参考附件2。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1-38700629)

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2026年7月9日

打印】【关闭】【收藏